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疼痛科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平顶山市中医医院补充购置新城区分院部分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项目)
2.采购编号:jdgczx-2025-00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微波治疗仪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预算金额:170000.00元,最高限价:170000.00元
4、供货安装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
6、质保期:三年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10、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之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经查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供应商应保证招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5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锐步商务中心5楼(中兴路南段新汽车站北)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锐步商务中心5楼会议室(中兴路南段新汽车站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翠竹路院区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0375-2678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6层601-60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3787373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3787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