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商财公开招标-2025-5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商城县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2月1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城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城县)》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1日 - 2025年03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条 第10款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投标报价部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投标人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变更为 |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条 第10款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投标报价部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按10%扣除。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 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所投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10%)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于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所投监狱企业产品报价×(1-10%)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所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所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1-10%)。 注:投标人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5、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6日11时18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商城县人民医院 |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西段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方式:0376-797306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辰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二十大街交叉口中兴产业园55栋3楼301室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176987475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17698747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