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ink1>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
normal align=center>食品快速检测设备
normal align=center>招标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6—CG—G030—053
二、 项目名称: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
(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文件,参数文件由招标方封存,作为交货时验收对照的依据。
2、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对所投设备的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和数量进行再次更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次采购以下设备:
(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
(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三)、肉类水分检测仪。
(四)、食品温度测量仪。
(五)、水浴锅。
5、要求质量:合格,并须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所有设备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认证证书。开标时,食品温度测量仪,农药残留速测仪,提供产品演示。所有设备中标后封存到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中标公司供货时按样机供货。
6、合格投标人
一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食品快速检测设备采购报名时需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所有设备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认证证书、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请派代表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 年12 月9 日至2016年 12月 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获取文件,资料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96-5000266 手机 18539609088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于2016年 12 月29 日下午 17 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 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投标保证金;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6年12 月30 日下午15:00时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五、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 12 月 30日下午15:00时整,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二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
六、采购方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13683879198
七、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闫先生 电话:13949563456
八、监督单位:
平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5027396
技术参数、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