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在茂名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高州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JHCG2016234)公开招标公告,现将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招标文件中P6: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为: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联系人:任先生、林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668-2861766 电话:
传真:0668-2861866 传真:
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703室 联系地址:
邮编:525000 邮编: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