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及变更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关于扬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ZZCJ-201652)的质疑已收悉,经与采购人沟通,现做如下答复及变更:
一、质疑一:★3、细菌鉴定:单个鉴定测试生化反应种类>40种,单一选择性好,利用比色和荧光检测方法进行鉴定,反应底物包括色原底物和荧光底物。
参数要求为比色和荧光检测方法,而市场上主流鉴定仪的原理不同,检测技术也有不同。硬性要求同时具备比色和荧光检测方法,拒绝了大部分产品的参与。
举例一、Thermo scientific公司的ARIS 2X系统采用的是荧光检测技术,没有比色检测。下图为thermo scientific宣传彩页截取。
举例二、贝克曼库尔特公司的鉴定仪MicroScan walkAway-96(原德国西门子),为比色、比浊及荧光法。
http://www.beckmancoulter.cn/diagnostics/microbiology/microscan/details.html(官网介绍)
举例三、生物梅里埃公司的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vitek 2 compact为比色比浊法,下图为宣传彩页截取。
举例四、美国Biolog公司的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MicroStation为比色、比浊法,详见宣传彩页介绍。
举例五:美国BD公司的Phoenix-100的全自动鉴定仪,为比色及荧光检测方法。
http://www.bd.com/scripts/china/productsdrilldown.asp?CatID=66&SubID=4&siteID=8&d=&s=china&sTitle=BD+-+China&metaTitle=诊断系统产品&dc=china&dcTitle=BD+-+China#390 (官网说明)
通过以上各厂商比较,同时满足比色及荧光检测方法的只有BD及贝克曼库尔特公司的鉴定仪符合要求,不满足三家。
质疑回复:针对采用比色和荧光方法检测的原理。比色和荧光均为目前检测仪器广泛采用常规方法,其中荧光方法在检测灵敏度上会更高,在检测速度和灵敏度上的提高,可保证采购单位对于微生物鉴定的能力。满足要求的如贝克曼库尔特公司WALKAWAY,Giles公司的Biomic,BD公司Phoenix产品,包括国内的部分微生物鉴定厂家,均能满足该项目要求,不存在不满足3家的情况。
二次质疑:Giles公司的BIOMIC系统只是一个读取、分析系统。开放平台,没有相应的鉴定卡作为支撑,没有自动上样、孵育功能,同时也无比色、荧光检测功能。
举例六:http://www.biomic.com/biomic-v3.html (Biomic官网说明)
官网只字未提其具备荧光检测功能,且同时此仪器不满足其他很多招标要求,具体如下:
此仪器对招标参数至少有如下不满足:
一、
★2、容量≥70个标本卡位,处理能力大,以满足实验室工作发展需要。
解释一、单个检测,无孵育仓,只有扫描读取。
二、
★3、细菌鉴定:单个鉴定测试生化反应种类>40种,单一选择性好,利用比色和荧光检测方法进行鉴定,反应底物包括色原底物和荧光底物。
解释二:非比色、荧光检测方法
三、
9、可以提供鉴定药敏复合板条,及单独的鉴定、药敏板条,每个鉴定板条独立封闭包装,在同一次检测内实现鉴定与药敏分析的同步报告。
解释三:无法提供原厂鉴定及药敏板条或卡片
四、
12、仪器自动校正、孵育、检测及报告结果,上机后无需人工干预。
解释四:无孵育功能。看图片就能看出明显是一个扫描、读取、分析仪器。
如此多的不符,此型号仪器如何满足招标要求?如何能够实质性响应标书要求,如何满足三家?
至于提到国产厂家可以满足参数一说,下面列举的珠海迪尔、山东鑫科、合肥恒星等都生产鉴定仪。我方一一进行列举,可是采取的检测原理都是比色、比浊法。传统的比色、比浊法是微生物鉴定及分类的根基,也一直是市场主流,且是国标推荐方法。
举例七:http://www.medicaldl.com/pmore.asp?id=335 珠海迪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检测方法也是传统的比色、比浊法
举例八:http://www.scenker.com/pro_show.asp?id=482山东鑫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的也是传统的比色、比浊法。
举例九:http://www.hfhxkj.com/Product.Asp?pid=176&id=236合肥恒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答复;针对比色,荧光检测原理相关质疑。南京楚卡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目前了解的仪器并非最新型号,且部分仪器的网站材料说明比较简单,并不能全面说明相关问题,相关仪器进行了自动化和原理方面的升级,并且可配置自动化的孵育装置;
Biomic能兼容多个厂家的鉴定产品,且可判断荧光和比色的不同方法,其比较开放,南京楚卡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仅通过网站,并未对产品进行全面的了解,需要质疑方提供官方说明材料。
二、质疑二:13、革兰氏染色仪:喷雾式染色原理,染色流程全自动化,只需加载玻片,客户可以定义在线固定或者离线固定,操作时无需认为干预、染色完成时,染色片已经经过离心干燥,可直接用于镜检;标准的八步骤染色流程(固定、结晶紫初染、冲洗、碘液媒染、冲洗、酒精脱色和冲洗、复染、干燥);容量:一次可染色 12张玻片以上(含 12张),每小时可染色 180 张以上(含 180 张);全封闭系统,不需要接近水槽,不污染实验室环境;触摸屏操作;
★14、 革兰氏染色仪:全中文操作界面,国家级发明专利证书,拥有独立知识产权;
关于革兰氏染色仪的参数完全按照上海皓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革兰氏染色仪官网参数原封不动的照搬。而★参数,标书明文规定,不满足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如此捆绑销售,让其他合格供应商如何应标?
http://www.howsome.com/product/detail?id=6(上海皓信官网介绍),以下是截图。
以上材料均为各产品生产厂家官方网页或正式发行的宣传彩页, 此招标参数对BD公司生产的鉴定仪有诸多偏向,且通过国产的革兰氏染色仪进行捆绑销售,谈判之前就已经被各种条件限定,极大的损害了其他合格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质疑回复:关于全自动革兰氏染色仪。采购单位前期调研了相关的产品,目前国内产品已经能够满足检测的要求,且性价比更高,国内如珠海迪尔,山东鑫科,上海皓信,北京达美等众多品牌已经能够生产革兰氏染色仪,不存在唯一性的说法。
二次质疑:★14、 革兰氏染色仪:全中文操作界面,国家级发明专利证书,拥有独立知识产权。
而珠海迪尔、山东鑫科、北京达美等都不具备国家级发明专利证书,参数仍然具有唯一性。
答复:关于革兰氏染色仪相关国家级发明专利证书。染色仪只是该鉴定产品的附加配置,没有相关授权要求,目前有多个经销商可以提供该产品,根据反垄断法规要求,不能进行独家经营,只要能供货,采购人均认可相关产品。招标文件P24“★14、 革兰氏染色仪:全中文操作界面,国家级发明专利证书,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现更正为“14、 革兰氏染色仪:全中文操作界面”。
三、时间变更
原“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上午 9 :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上午 9 :30
开始谈判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上午 9 :30 ”
现变更为:
“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2月21日 上午 9 :0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 上午 9 :30
开始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1日 上午 9 :30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