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医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治疗型)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荥阳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荥阳市人民医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治疗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制造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荥阳市人民医院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治疗型)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6】 112 号;
3. 供货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4. 采购内容: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治疗型)2台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7)非制造商投标,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产品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 年 12 月 19 日—2016年 12 月23 日上午8:30分—11:30时,下午14:00分—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址:荥阳市索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国资局南临楼栋)3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相关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专项唯一授权委托书;2015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基本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荥阳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1359251556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00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