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杞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杞县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杞县人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XY16-1212088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金额:47万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呼吸机2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和调试工作
2.8、交货地点:杞县人民医院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且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代理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还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投标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6年12月 20 日至2016年12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针对经销商(代理商)产品授权书;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办理行贿犯罪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所有复印件须盖公章)
4、以上报名资料留一式2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9000元。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国人行一楼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 16 日 10:00 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杞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0371-22278889
地址:杞县城关北环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783534747
地址:郑州市玉凤路青年路升龙环球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