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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关于骨科电动手术床项目的招标公告(SZCJ2016-WJ-X-011)

   日期:2016-08-03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浏览:271    
核心提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骨科电动手术床询价采购文件SZCJ2016-WJ-X-011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骨科电动手术床询价采购文件

 SZCJ2016-WJ-X-011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之委托,就其需要的骨科电动手术床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项目说明:

(一)   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骨科电动手术床

1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非生产厂家需提供);

8、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登记报名并领取了询价采购文件;

10、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了询价保证金。

11、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1.带牵引骨科手术床一套,本产品只接受国产产品。

1.2.手术台为电动液压驱动,台面升降、纵向平移、前后倾、左右倾、背板上下折和刹车均采用电动液压控制;手术台为头部段,背部段,臀部段,分体式脚部段床身设计,符合人体工学的手术体位,适用各式不同的手术。

1.3.手术台内置知名品牌大容量电池,且在蓄电池电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使用交流电提供电能工作,提高手术台的应急能力;

1.4.有线手持控制器经由薄膜按键及微电脑控制器驱动液压,具有自动锁定功能,60s内无操作自动关闭,防止误操作;

1.5.电动底座锁定系统,在底座未锁定情况下,调整任何电控体位动作,底座会自动锁定,提高手术安全性;

1.6.电动刹车系统为手持遥控器按键控制;

1.7.台面具有纵向平移功能,无需移动病患,只需按下平移键,轻松使用C臂机,满足手术拍片需求;

1.8.控制器具有独立的Flex体位和Re-flex体位操作键;

1.9.内置独立腰桥;

1.10.T形底座设计,为手术医生提供足够的脚步空间,同时保证手术台的稳定性;

1.11.骨科牵引架要求和手术台能方便连接,搭配各式骨科手术应用附件,可进行髋部及下肢等多种骨科手术。

1.12.与手术床配套骨科牵引架为悬空式,髋关节下方无金属阻挡物,可直接X光透视。

1.13.悬空式骨科牵引架采用两段牵引架设计,配合L型牵引杆,可做多角度牵引动作及便利C型臂的应用。

2、材料结构:

2.1.台面框架采用高强度碳钢制成,结合高密度烤漆涂敷工艺。底座罩壳、立柱罩壳、导轨和附件金属部分选用优质304不锈钢;

2.2.床垫采用高密度聚氨酯成型海绵,可脱卸设计,具备优秀的表面防水性,内置板材,具有良好的X线透视性,强度高、铝当量和伪影小。

2.3.床体结实,坚固耐用,可承重≥180KG以上病人手术;

2.4.手术台头板上下折和腿板上下折均采用优质气弹簧控制;

2.5. 手术病员加温系统需提供注册证及原厂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技术参数:

3.1.台面长度:≥1970mm

3.2.台面宽度:≥480mm(不包括导轨)

3.3.台面高度调节范围:最低  ≤680mm  最高≥950mm(不包括床垫)

3.4.台面纵向平移: ≥300mm

3.5.台面前/后倾角度:≥30°/≥30°

3.6.台面左/右倾角度:≥20°/≥20°

3.7.背板上/下折角度:≥70°/≥30°

3.8.头板上/下折角度:≥30°/≥30°(可脱卸)

3.9.腿板上/下折角度:≥5°/≥90°, 腿板分叉≥180°(可脱卸)

3.10.腰桥高度调节范围:≥130mm

3.11.台面承载:≥180Kg

4、附件

?麻醉屏架(一件)

?搁臂架(一对)

?缚身带(一付)

?托腿架(一对)

?支身(支肩)架(一对)

?骨科牵引架一套(悬吊式)

X线片盒滑槽一套

床垫一套

手术病员加温系统一套(电加热、双路输出)

三、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产品在江苏省内有厂家维修点。

免费质量保证期: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期至少2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后维保收费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8小时内工程人员到达现场维修,24小时内设备仍无法正常运行时提供备用机器。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如涉及软件)升级。

4、供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品牌的有关标志。

5、供方免费对用户技术人员进行关于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使用操作、维修和日常养护等知识的培训及操作人员学习班形式的使用培训(免费培训操作技师和1名维护工程师),保证操作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6、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内,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零配件,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7、交货要求:

7.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7.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8、验收

8.1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8.2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8.3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等方式通告甲方。

四、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一)询价响应报价文件制作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 :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产品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前来的可不提供)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设备如属国家强制医疗器械管理类必须提供,如不属于国家医疗器械强制管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开标现场由评审小组评定);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设备的配置清单和主要配件价格;

(7)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注:响应单位响应文件里必须详细写明投标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及性能用途等,不得直接复制采购技术及性能要求作为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用途等指标,否则评审小组有权认定无法确认该响应单位投标产品的技术及性能用途指标,无法做出评审,因无法做出评审的内容,评审小组有权认定为不实质性响应,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9)投标设备彩页、说明书(询价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如与说明书有矛盾之处,以说明书为准);

(10)响应单位情况表;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交);

(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1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15)其它优惠承诺。

(16)保证金退还账号信息表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书面资料,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为2016年8月11日13:00--13:30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详见开标室门口屏幕项目所在地。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且投标时携带身份证,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

2、2016年8月11日13:30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四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零配件、易耗品另行报出单价,此报价5年内不得提高。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本次询价采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来参加询价,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供应商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取报价低的供应商进入询价程序。

4、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1)一次性以现金方式;

(2)一次性转入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单位名称、标号、金额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

在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待全部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的如下ABC单据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90%货款,余款10%待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即甲方和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

七、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16:30(北京时间)前须到达指定帐号(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或者以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的权利。注:汇款单上需注明询价响应单位名称、采购编号、金额,保证金必须以询价响应单位名义进行办理,否则响应无效。

2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单位退款账户信息后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4、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询价响应单位注意。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8669209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 0512-63971201

3、该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16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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