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高档麻醉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GK16D311A0955Z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高档麻醉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4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采购预算 |
呼吸机 | 1台 | 人民币32万元/台 | 人民币244万元 |
双通道靶控泵 | 10台 | 人民币5.2万元/台 | |
高档麻醉监护仪 | 4台 | 人民币40万元/台 |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呼吸机、高档麻醉监护仪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双通道靶控泵采购本国产品;
(3)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5)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的有效授权证明书或总代理证书或经销商代理证书,若属于总代理商授权的,必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向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6)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7)供应商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2月23日 至 2017年1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月12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开标一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 |
联系人:朱先生 | 联系电话:020-34858223 |
传真:020-34858304 | 邮编:5114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
联系人:任珩 | 联系电话:020-87685359 |
传真:020-87685201 | 邮编:51007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8782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