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及医院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612-503080-00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及医院信息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84 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通过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及医院信息平台运维服务,确保电子病历系统及医院信息平台系统稳定正常运行与持续维护,满足电子病历系统及医院信息平台日常管理服务合理需求,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要求。其支持服务可以划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1、以临床服务为核心的电子病历系统;
2、以标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平台;
3、基于平台的综合应用。
在现在使用的临床电子病历系统及医院信息平台软件产品基础上,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基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信息化总体规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开发和客户化修改并完成实施。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1号楼7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每套人民币150元。
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或现场POS机刷卡收取(限于银联卡),电汇需注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标书费。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惠州分行
账 号:7493010182600029328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且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1 月18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2栋四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17年 1 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云山东路四号2栋四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会议室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电话:13516694910
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52-228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