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建水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1545-164215411022/1-4
2、招标内容:
1包: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采购及相关服务 1批
2包: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及相关服务 1批
3包:全数字彩色多谱勒超声实时引导可视人流宫腔诊疗系统、血管显影仪采购及相关服务 1批
4包: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火器 、胎儿监护仪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1批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交货地点:建水县妇幼保健院
5、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5.1 营业执照
5.2 税务登记证书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5.4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5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括2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6 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5.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5.9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5.10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11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13幢(综合楼)5-1号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上投标邀请书中5.1—5.7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5.1—5.8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案),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售予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8、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1月18日 14:30 (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13幢(综合楼)5-1号
10、开标日期:2017年1月18日14:30 (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13幢(综合楼)5-1号
12、招标人:建水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张建刚 联系方式:0873-7660163
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25号北京路花苑13幢(综合楼)5-1号
电话:0871-65701820
传真:0871-65727200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罗丹丹、陈云仙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颐园支行
账号:5300161535005100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