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南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NZB-20161104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南乐县境内;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本次招标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保修等全套服务内容。
2.4、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
包一(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包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只可针对以上一个包进行报名;
2.5、供货期:30日历天/包(国产设备),90日历天/包(进口设备);
2.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合格。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体系;
3.3、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范围或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4、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时需提供重点大型仪器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03日至2017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楼;
4.3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包一需提供菌落计数仪、旋转蒸发仪、多功能酶标仪、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洗瓶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包二需提供液相色谱仪、全自动凯式定氮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度计、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微波消解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开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基本户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2015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包一:人民币贰万元整;包二:人民币贰万元整;
7.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 号:105502000357
注:①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达指定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转账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 ③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未进行转账分配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为准)。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