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昆山市白蚁防治和房屋管理所委托为其拟采购的白蚁防治药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前来投标。
1.采购单位:昆山市白蚁防治和房屋管理所;
2.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尧荣 王 英;联系电话:0512-65158669;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邮编:215002 ;传真:0512-65816522;
3.招标编号:SZYC2016-KF-G-055 ;
4.招标内容:白蚁防治药物;
5.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3日;
6.更正事项及内容:
6.1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要求中“粒度范围(300um-200um),%:≥95%”更正为:粒度范围(300um-2000um),%:≥95%。
6.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的“技术指标和配置”中的“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30分;偏离一项扣8分。需提供产品近三年国家权威部门合格抽检报告”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的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的国家权威部门的合格抽检报告,且技术指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30分;每缺一年国家权威部门的合格抽检报告的扣10分;抽检报告中的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相比较,每缺一项或每负偏离一项的扣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抽检报告复印件、原件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供评委核查)。
6.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的“投标人类似业绩”中的“0-15分,以投标人近三年内单个单位年累计销售额达到50万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份得3分,提供五份及五份以上得满分),未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的销售合同业绩,每年只需提供一份销售合同业绩,其金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三年合计为1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70%以上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原件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供评委核查;销售合同在“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产品批准证书”、“产品企业标准”日期之前的不得分)。
6.4原投、开标日期为 “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1月16日 13:00时;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 13:30时;开标时间:2017年1月16日 13:30时”更正为: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1月26日13:00时;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26日13:30时;开标时间:2017年1月26日13:30时。投、开标地点不变。
7.本更正公告在苏州市政府采购规定媒体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