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综合实验楼自备发电机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normal align=left>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综合实验楼自备发电机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PZC2016-7018Bj-65370
normal align=left>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约 52万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须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4.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财办库[2003] 38号文《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中相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normal align=left>五、报名及携带资料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期完税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近期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开具的缴费票据、含投标人授权代表缴费明细)、用于履行本项目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2013年以来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一份。
4、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被列入黑名单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2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normal align=left>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矿工路西段平安怡园02101室
normal align=left>七、开标有关信息
normal align=left>1、开标时间:2017年2月24日9时整
normal align=left>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ormal align=left>八、公告发布媒体
normal align=left>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normal align=left>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normal align=left>采 购 人:平顶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normal align=left>联 系 人:郭先生
normal align=left>联系电话:0375-2960280
normal align=left>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
normal align=left>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left>联 系 人:李先生
normal align=left>联系电话:0375-6166898 13803908817
normal align=left>联系地址:平顶山市矿工路西段平安怡园02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