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总医院迁建项目新建地下车库电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授权电梯制造商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3.4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
3.7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安装经验;
3.8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只针对制造商);
3.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0申请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响应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告知内容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申请报名
4.1凡有意参加申请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1日至2016年0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携以下资料报名。
4.1.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中华人名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中华人名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人企业业绩;
(6)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类似工程安装经验证明文件;
(9)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响应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告知内容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核查。
4.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中华人名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中华人名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投标人企业业绩;
(6)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类似工程安装经验证明文件;
(9)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响应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查询告知内容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4)、(5)项除外;(4)、(5)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留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核查。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01月11日至2017年0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投标报名处。
4.4招标文件出售价格:6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与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00米德威广场12楼
联 系 人:陈先生、高女士
电 话:0371-85967760
2016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