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给排水监督管理处的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就淮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过渡期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淮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过渡期试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
标段 | 名称 | 采购量(吨) | 最高限价(吨/元) |
一标段 | PAC(浓度10%水剂) | 600 | 480 |
二标段 | 乙酸钠(浓度20%水剂) | 1440 | 900 |
三标段 | 葡萄糖 | 180 | 4600 |
四标段 | 无水乙酸钠粉末 | 96 | 5500 |
五标段 | 亚氯酸钠(浓度24.5%剂) | 45 | 3600 |
供货地点为淮安市延安东路1号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药间。
供应商可同时中标五个标段。
1、以上采购量不代表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且不是一次性供货,实际供货量按采购人通知需求进行供货,采购人将根据生产需求进行采购,可大于以上采购量采购,也可不采购以上任何一种药剂。
2、货物送到现场后,采购人单位将对货物品质和数量进行验收,不符合品质要求的药剂采购人有权拒收,发生费用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
3、如应不合格药剂导致采购人的工业生产受到影响和设备损坏,供货方将负责赔偿。
4、供货方可根据自身经营对以上5种试剂分别进行报价,采购人将分别和每种试剂最低价供货方签订供货协议。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般化学品经营资质;
(2)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请各位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1)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报名、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3)地点: 淮安市深圳路一号尚东国际C1207。
4)时间:2017年 1月 20日-2017年1 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 2月9 日下午 2时30 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给排水监督管理处(青年路一号市政大厦5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 2月9 日下午 2时30 分
开标地点: 淮安市给排水监督管理处(青年路一号市政大厦5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事项联系人: 倪瑞 电话:0517-83110023 15996158715
(2)采购人联系人: 徐科长 电话:15896167799
(3)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青年路一号市政大厦5楼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五千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送到开标现场,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一标段为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元),二标段为壹佰贰拾玖万陆仟元整(1296000元),三标段为捌拾贰万捌仟元整(828000元),四标段为伍拾贰万捌仟元整(528000元),五标段为拾陆万贰仟元整(162000元),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中标后由采购人封存供验货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