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医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臭氧治疗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臭氧治疗仪
标书编号:ZZC2016-G194-1
采购预算:35.0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医院申请购置的臭氧治疗仪项目。具体要求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 2、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此类设备生产(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的投报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4、投标人为此产品的经销商的,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 (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原件,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复印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报名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7年02月09日17:00时整。招标信息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我中心“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投标人:http://www.zjgztb.com/TPBidderV60”系统中的[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上完成报名并在[采购业务-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
答疑时间:2017年02月10日9:00-11:00时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网上提问”栏目提出。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02月27日13:0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7日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陶宏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7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20室、221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 陶宏联系电话、传真: 0512-58699065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宏举咨询电话: 0512-58771139-2209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臭氧治疗仪 35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02月26日14:00时整前到达本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心只接受银行汇款或者转账二种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特别提醒:采用其他方式交纳保证金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中心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臭氧治疗仪 901700120111000267;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