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1-19
依据抚州市金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FZHX-2016-J121 2.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及简要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微量元素分析仪 | 1 | 台 | 5测试位自动一体机 自动清洗、自动校验、自动测试功能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 253000 |
电动产床设备 | 1 | 台 | 台面尺寸:长1900mm 宽600 mm 床面升降范围:800~1050mm?? 升距≥250mm 可自由升降、锁定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
3.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自行出具)。 2)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 4) 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特别提醒:开标截止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核(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有效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连续三个月本企业人员社保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提交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供货负责人(含代理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检查结果告知函,如未提供或提供的告知函有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jinxi.gov.cn/jxggzy/)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 2017年 ?2 月 ?14 日下午3:30 时(北京时间)。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溪县综合服务大楼六楼) 7.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8.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需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采购单位:金溪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 饶芳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3779405990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金溪县秀谷中大道93号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李 联系电话/传真:13813960744/0794-8261666 公司地址:抚州市南湖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复兴大厦二楼)? 县采购办监督电话: 0794-52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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