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2-27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1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一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20180010001 项目联系人:宋立强 项目联系电话:18031176550 采购人:邢台市第二医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东区豫让桥路37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5716309 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58号滨江商务大厦2单元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31176550 预算金额:19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3月21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2-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3-0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应具有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还应具有制造商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接受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只接受制造商授权的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3. 供应商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生产商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7、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为移动拍片机,拍片机,胃肠机的代理商时提供)8、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9、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