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司寨乡高寨卫生院的委托,就延津县高寨卫生院超声波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延津县高寨卫生院超声波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17号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内容:超声波治疗仪一台
1.5招标范围:该项目采购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1.6质量标准:合格;
1.7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供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可为制造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2.3供应商具有履约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2.4参与投标竞争的供应商,要有单位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 3月 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2日上午9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延津县司寨乡高寨卫生院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3-7821229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8568216833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