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中期督导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中期督导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7-289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0811-DSITC170147)
3、预算编号:00-17-1633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中期督导(项目预算:人民币50万元)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
6、交付日期:2017年4月15日前
7、采购预算金额:500000(国库资金:5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0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14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请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2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可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并且可以解密的笔记本一台。纸质投标文件1正5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保证金已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录入、提交投标保证金信息(保证金金额为项目预算的2%)并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保证金信息,否则系统将默认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否则将导致废标。电子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格式均以上海政府采购网平台要求为准,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与纸质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档的投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需在售标截止日期之前进行现场购买标书,视作为投标无效。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 地址: | 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
邮编: | 200125 | 邮编: | 200002 |
联系人: | 王老师 | 联系人: | 史倩倩、瞿佳枫 |
电话: | 23117770 | 电话: | 021-63230480*8603、8612 |
传真: | 23117770 | 传真: | 021-63299235 |
来源:C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