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08
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FZHX-2017-J022 二、采购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 | 1套 | 软件的研发必须严格执行国际软件工程的标准(ISO等),符合医疗软件的规范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199000 |
三、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公章。 (2)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1)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技术要求,由报价最低的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2)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谈判响应,抬高谈判报价或压低谈判报价; (3)响应供应商如串通谈判,恶意抬高谈判报价或压低谈判报价;和采购人相互勾结、排挤竞争对手、影响公平竞争获得成交资格的,其成交无效,同时可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供应商给予处罚。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 3月 14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每份(每包)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放弃谈判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南湖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复兴大厦二楼)。 6、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志琴 联系电话/传真:15807947763/0794-8261666 地址:抚州市南湖路与体育路交叉口(复兴大厦二楼) 采购单位:抚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030596597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青云峰路618号附近 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