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安阳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安阳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ZJ-AYLA-2017-005号 1.3、采购设备:婴儿培养箱、心电监护仪(详见谈判文件中的技术参数) 1.4、采购预算:13.2万元 1.5、采购数量:婴儿培养箱3台;心电监护仪3台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2.3、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4、投标设备在国内销售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2.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修订后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2.7、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提出的关键技术参数等要求。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谈判文件获取: 3.1、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安阳市德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3.2、 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3.3、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b. 相关资质证书; c.法人授权委托书; d.被授权人身份证;e.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f.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如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7年3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德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4.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采购公告发布地址: 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安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阳县水冶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372-5880810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德隆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名门城C1-503室 联 系 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21288 18317786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