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医院除颤仪、小儿呼吸机采购项目(二次)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内乡县人民医院,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内乡县人民医院除颤仪、小儿呼吸机采购项目(二次)1.2、项目编号:内交采[2017]010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1.4、标段划分:1个标段1.5、采购内容:除颤仪5台、小儿呼吸机1台1.6、预算金额:人民币76万元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产品制造认可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4、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合法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2.5、投标人必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报名:3.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3.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3.3发售文件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3.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4)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制造认可表(复印件);(5)提供追溯到生产厂家或国内一级代理商为供应商提供的逐级授权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6)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注: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2份,报名时查看报名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4.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9:304.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河南省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上发布。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内乡县人民医院联系人:武先生联系电话:18623902662地址:内乡县灵山路与郦都大道交叉口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电 话:0377-60559666联系人:李女士E-mail:nyxinhui@126.com 内乡县人民医院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