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华诚泽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禄丰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院耗材、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CZX01GZ20170310
2.2招标范围:
包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01 | 牙科西北手机、牙科西北迷你手机 | 30 | 支 | 45000.00 | 否 |
02 | 100公斤全自动洗涤脱水机 | 1 | 台 | 150000.00 | 否 |
03 | 检验科耗材 | 70 | 项 | 920825.00 | 否 |
04 | 病理科辅助设备 | 3 | 项 | 46000.00 | 否 |
05 | 胸泌科取石钳 | 3 | 项 | 72000.00 | 是 |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4 交货地点:禄丰县人民医院,用户指定。
2.5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2.6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的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 牙科西北手机、牙科西北迷你手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2.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包 100公斤全自动洗涤脱水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2.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3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包 检验科耗材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2.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4包 病理科辅助设备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2.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3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5包 胸泌科取石钳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2.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
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 05 日起至2017年04月 11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文件获取地点:昆明市滇池度假区迎海路海悦花园海月苑14号
4.2 招标文件售价01包 400 元/份,02包 700 元/份,03包 800 元/份,04包400元/份,05包600元/份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04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04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0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 元(大写: 伍仟 元整),02包投标保证金 20000.00 元(大写:贰万元整),03包投标保证金 50000.00 元(大写: 伍万 元整),04包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 元(大写 伍仟元整),05包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 壹万 元整)。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华诚泽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投标人应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及汇款凭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云南华诚泽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账户名称:云南华诚泽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
账号:5305019450410000003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禄丰县人民医院
地址:禄丰县金水路1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8-604354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华诚泽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迎海路海悦花园海月苑14号
邮政编码:650000
联 系 人:杨元元
联系电话:0871-68589589
传真:0871-6858958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
账号:53050194504100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