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建筑公司委托,对驻马店市儿童(妇女儿童)医院门诊综合楼人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正泰招标-2017-004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儿童(妇女儿童)医院门诊综合楼人防工程项目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驻马店市儿童(妇女儿童)医院一期建设项目门诊综合楼,位于驻马店市铜山大道、连纬八路、纬九路及盘龙山北路合围区域,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局部五层,总建筑面积53261.89㎡。建筑物总长130.5米,总宽143.10米,建筑高度为18.5米。地下一层为人防地下室,地上一层至四层为大厅、消防控制室、电视机房、DSA/ICU/手术室、库房、门诊室、实验室等,五层为设备夹层,突出屋面为楼梯间、电梯机房等。本工程防火分类为一类,耐火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现开始人防地下室施工,要求达到人防要求5级。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有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人防专用设备生产及安装3年以上及从业证书(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及公司委托书原件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 ,下午3时至6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明路与金雀路交叉口北50米东412室)。
4.3 联系电话:0396-2610703。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5报名时:投标企业法人及委托代理人持其身份证到场,并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人防专用设备生产及安装从业证书;(审核原件,另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249412238118
要求:
5.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个人转账及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账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于投标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不需要到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需要将银行转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以到账时间为准。因跨地区、跨行转账以及银行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单位予以考虑提前转账),若投标人未将银行转账复印件装订进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此不中标风险。
5.3、投标人转账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等要素。
5.4、保证金退还: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规定交纳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支付所有服务费并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7日15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17日15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合同主要条款
9.1第一中标人在有效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为中标价的5%(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9.2本工程确保达到“中州杯”标准,未达到“中州杯”质量要求扣除合同总价5%。
10. 发布公告媒体: 公告将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11.项目咨询电话:
业主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839669777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中段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10703
地址: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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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 驻马店市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