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卢氏县中医院红光治疗仪、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输液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卢氏县中医院红光治疗仪、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输液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1、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医院红光治疗仪、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输液泵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czx-hn-2017-207
3、采购方式:询价
4、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分2个标段;
5、采购预算:一标段为11万元;二标段为17.4万元;
6、采购内容:
一标段:红光治疗仪2套、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2套;
二标段:输液泵14套、双注射泵14套、单注射泵4套;
7、交货期限: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二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医疗设备之内容;
4、具有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销售业绩一份,以合同为准;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 3 月 30 日至2017年 4 月 1 日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一楼报名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2014年-2016年)以来同类销售业绩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12月-2017年2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3份,查原件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
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套,用于卢氏县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资料使用。
3、询价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未通过报名或未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不予接受。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标段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二标段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形式:转帐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汇入以下账户(即到账日期)。
收款单位: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9401001100000011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收据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2、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 4 月 7 日 上午9 时00分 ,地点为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卢氏县中医院
联系人:万红艳 马娟
联系电话:13949789125 0398-2152972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莫姣
联系电话: 0398-7181155 1352398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