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鹿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健康一体机采购项目,已经监督部门批准采购,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受鹿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二、 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7】0315号2.2 项目概算:84.9585万元2.3 采购内容:健康一体机2.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2.5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详细货物需求、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销售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3.2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3.3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需提供货物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3.4投标企业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3.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能够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3.6供应商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3.7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3.8投标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9本项目不接受同品牌同型号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同时投标。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3月31日至2017年4月7日(北京时间8:30-12:00时,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要求报名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本次招标不采用邮寄方式。4.1 公司授权委托书;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4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需提供货物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4.5 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4.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能够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4.7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4.8“信用中国”查询信用记录证明;4.9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5.1招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鹿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 址:鹿邑县城关镇老君台后街 联 系 人:姚先生电 话:0394-6186026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周口国贸1620室联 系 人:闫女士电 话:0394-7822626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监督电话:0394-7187182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