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HG060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一台;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项目完成时间(含安装验收完成):签订合同之后的60日内。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相关授权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8月10日 至 2016年08月2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开标时间:2016年8月30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8 月 10 日 至 2016 年 08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地址: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 |
联系人:林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812782 |
传真:020-83812783 | 邮编:51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