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壁市公安局2017年案件检验DNA试剂及配套用品采购 | |
采购控制价:800000元 |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鹤财 2017-46 | 批复编号:{2017}46号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计划完工时间:15日历天 |
采购人:鹤壁市公安局 | 联系人:郭先生:13633928135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路女士:15539255114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 韩女士: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及采购文件要求采购的内容及服务 2.分包情况:不分包 | |
推荐供应商名单:北京华普安瑞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京美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美汇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评审结果: 成交单位:郑州京美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5号企业一号大厦1214室 成交价:(大写)柒拾伍万捌仟捌佰伍拾元整 (小写)758850.00元 | |
评审时间: 2017年04月05日 15:00 分(北京时间) | |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评标室 | |
谈判小组成员:杨海清 杨丽 郭建伟 | |
normal align=justify>*公示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normal align=justify>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normal align=justify>*保证金退还: normal align=justify>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normal align=justify>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normal align=justify>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normal align=justify>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normal align=justify>2.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机构备案后方可 normal align=justify> 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normal align=justify>*公示日期: 2017 年04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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