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7年03月22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医用窗帘隔帘(440100-201703-100392-002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澄清及修改事项、内容及日期:
1、澄清事项:
(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第6点要求;
(2)本项目技术评价权重及“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
(3)本项目商务评价权重及“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
(4)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修改内容:
(1)删除本项目“供应商资格”第6点:“投标人必须具备自己的生产车间或窗帘加工场地,提供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且在采购人所在地设有长期稳定的工商注册售后服务机构,不能委托第三方作为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原件备查)”;
(2)本项目技术评价权重由53分调整为50分;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调整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 |
1 | 投标实物样板的技术工艺水平、材质、款式、颜色及图案的比较(注:此项对投标人递交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审,如未按要求递交样品或递交样品不齐全,则本项得0分) | 15分 | 样板的工艺水平细致程度比较(15分):根据投标样品横向比较,优于或完全满足,得15分,横向比较次之,得7-15分(不含15分),横向比较最差,得0-7分(不含7分)。 |
2 | 整体技术响应程度 | 3分 | 投标货物与招标要求(包括布料颜色、成份等)的符合程度: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为80%-100%(不含100%),得1-3分(不含3分);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低于80%的,得0-1分(不含1分) |
3 | 投标产品检验报告 | 21分 | 投标产品的窗帘/病床隔帘出具的检验报告(燃烧性能:符合BG/T 17591-2006标准,检验结果符合B1级要求;甲醛含量:符合GB18401-2010(C类)标准、抗菌效果(A级):符合FZ/T73023-2006<抗菌针织品>;水洗尺寸变化率:符合BG/T19817-2005标准。),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21分,检验报告是“国家纺织品服装服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机构所出具的。(受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报告是六个月内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4 | 管理体系 | 6分 |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2008认证证书(要求认证范围包含窗帘),IS014001:2004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6分。(提供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5 | 安装资质 | 5分 |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建筑遮阳工程施工安装资质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提供原件得5分(提供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3)本项目商务评价权重由12分调整为15分;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调整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 |
1 | 合同条款的响应性 | 3 | 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横向比较次之,得2分;横向比较最差,得0分 |
2 | 售后服务方案比较 | 7 | (1)质保期的比较(最高3分):质保期承诺为3年,得1分;满3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0.5分,最高增加2分;低于3年或无提供,此项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 |
(2)应急维修响应时间比较(最高2分):由评委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维修人员到场时间进行综合评议及打分,优2分、良1-2分(不含2分)、一般0-1分(不含1分)。 本地常驻服务人员≥3人,提供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任职材料(如加盖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且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非本地公司在外地购买社保的,需提供服务人员在本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文件),无提供本项不得分。 | |||
(3)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注册地点或服务机构固定办事处在广州市以内得2分;在广州市以外广东省以内得1分;广东省以外,0.5分;若售后服务机构为第三方,得0分。(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或办事处场地租赁合同证明,不得委托第三方作为售后服务机构) | |||
3 | 企业信誉 | 5 | 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布艺行业荣誉证书进行横向对比,优5分,中3-5分(不含5分),差0-2分(不含2分)。(提供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4)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由“2017年4月11日下午16:30:00”延期至“2017年4月26日下午16:30:00”;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年4月12日下午14:30:00”延期至“2017年4月27日下午14:30:00”;开标地点不变。
3、澄清/变更日期:2017年4月7日。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4月27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
联系人:尹先生 | 联系电话:020-34152457 |
传真:020-34153016 | 邮编:51026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曹敏 | 联系电话:020-3786051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尹先生 | 联系电话:020-34152457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田 | 联系电话:020-37860513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