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杞县人民医院的委托,针对杞县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内镜清洗工作站、多道生理记录仪、腹腔镜(各壹台/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杞县人民医院眼科手术显微镜、内镜清洗工作站、多道生理记录仪、腹腔镜(各壹台/套)项目; 1.2项目编号:HT-0406035;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总额:约151万元; 1.5采购内容:眼科手术显微镜一台、内镜清洗工作站一套、多道生理记录仪一台、腹腔镜一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6标包划分: 包1:眼科手术显微镜 包2:内镜清洗工作站 包3:多道生理记录仪 包4:腹腔镜 1.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1.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质量: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 包1: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针对本采购货物的授权书;包2、包3、包4:投标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货物的唯一授权书; 2.4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应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5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2.6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2.7每个供应商只能报一个包段。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供应商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供应商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 11 日至2017年 4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下午16:30(北京时间,下同),至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杞县经四路与金城大道交叉口)报名。 3.2报名须知: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还须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授权书等。 ★注: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须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按顺序装订,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5月2 日 10 时 00 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面服务中心); 4.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人参与开标的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如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 2.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3.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 包1: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 包2: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00元); 包3:人民币玖仟陆百元整(¥:9600.00元); 包4: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 6299 0001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杞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22278889 代理机构: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5331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