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监)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编号:HBMD[2016]1201A号 | 批复编号:〔2016〕276号 |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 供货期:详见第三章“供货期” |
采购预算(万元):240.00 | 保证金(万元):4.50 |
招标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 | 联系人:王先生 0392-3555122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太行路618号 | 联系人:李女士 0392-6910913 邮 箱:hnmdhbgs@126.com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 联系人:韩女士 0392-3314106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超高压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进口) 1台;(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正副本均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内容; 3.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4.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公告时间:2017年4月19日-2017年4月26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10日09:00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三楼) | |
招标文件的购买: 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采购的投标资格。 | |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 | |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银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 3.退还保证金须知 3.1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请于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持以下资料办理: 3.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3.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3.2中标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招标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 |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 |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附件: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