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7年04月0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医用窗帘隔帘(440100-201703-100392-002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采购人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澄清事项:
(1)本项目“用户需求书”部分内容;
(2)本项目技术评价权重及“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
(3)本项目商务评价权重及“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2、修改内容:
(1)本项目“用户需求书”需要调整的内容:
1)“(二)采购项目清单”调整为:
项目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限价 (单位:元)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单位:万元) |
1、窗帘部分 | 窗帘面料 (含阻燃前处理) | 4975 | 米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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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挂钩 | 24877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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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轨道 | 2487 | 米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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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帘布头带 | 4975 | 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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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隔帘部分 | 病床隔帘面料 (含阻燃前处理) | 9180 | 米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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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挂钩 | 45900 | 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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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帘布头带 (全棉加密加厚) | 9180 | 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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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帘轨道 (弯轨、含配件) | 4590 | 米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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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基本要求”的第(2)点由“投标时需要提交的样品:窗帘面料2.8宽幅1米、隔帘面料2.8宽幅1米、轨道一米及挂钩(必须留可见截面)”调整为“投标时需要提交的样品:裸窗帘面料2.8宽幅1米(不含浆或其他杂质)、裸隔帘面料2.8宽幅(不含浆或其他杂质)1米、窗帘隔帘轨道各一米(必须留可见截面),304不锈钢挂钩10个。”;
3)“(四)采购技术要求”→“1、窗帘面料、轨道、挂钩部分”→“(1)窗帘面料”→“1)……新住院楼病区要求面料重量不少于680克/米……” 调整为“……新住院楼病区要求面料重量不少于750克/米……”;
4)“(四)采购技术要求”→“1、窗帘面料、轨道、挂钩部分”→“(1)窗帘面料”→“2)燃烧性能:符合GB/T 17591-2006标准,检验结果符合B1级要求” 调整为“2)燃烧性能:符合GB/T 17591-2006标准,检验结果符合B1级要求(样品会做燃烧试验)”;
5)“(四)采购技术要求”→“1、窗帘面料、轨道、挂钩部分”→“(3)安装要求:烤漆铁挂钩及吊环每隔100mm配一个。……” 调整为“304不锈钢挂钩及吊环每隔100mm配一个。……”;
6)“(四)采购技术要求”→“2、病床隔帘面料、挂钩、布头带、轨道部分”→“(1)病床隔帘面料”→“3)重量:680g/㎡——600g/㎡,……”调整为“3)重量:680g/㎡……”;
7)“(四)采购技术要求”→“2、病床隔帘面料、挂钩、布头带、轨道部分”→“(2)隔帘轨:……选用镀锌铁挂钩和吊环。……”调整为“(2)隔帘轨:……选用304不锈挂钩和吊环。……”;
8)“(四)采购技术要求”→“2、病床隔帘面料、挂钩、布头带、轨道部分”→“(3)安装要求:烤漆铁挂钩及吊环每隔100mm配一个。……” 调整为“(3)安装要求:304不锈钢挂钩及吊环每隔100mm配一个。……”;
9)“三、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和所投产品及其相关耗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相关法规要求”调整为“1、投标人和所投物品及其相关耗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相关法规要求”;
10)“三、售后服务要求”→“3、应提供厂家及其代理商对用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调整为“3、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对用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1)“三、售后服务要求”→“5、供方接到设备出现故障通知后,要求市内公司8小时内到达现场,市外公司24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外公司48小时内到达现场。保修期后维修及配件提供优惠价格(如与用户需求书矛盾,以用户需求书实际需求为准)”调整为“5、供方接到采购方安装货物出现问题的通知后,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甲方有权提出处罚或由第二中标人替补供货”;
12)“三、售后服务要求”→“6、在广州地区有专业的维修师傅和维修点,并提供办事处地址和安装维修师傅名单和维修电话” 调整为“6、投标人在广州地区必须有专职的维修师傅,外地公司须提供本市办事处地址及场地租赁合同。投标人必须提供维修师傅身份证、购买社保凭证、维修手机电话,采购人保存并作为今后核对”;
13)“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5、完工期:每批按用户具体要求” 调整为“5、完工期:每批按用户具体要求,为保证医院正常运作,从用户下单到安装完毕,中标人最长应不超过两周时间,否则,用户有权邀请第二中标人替补服务”;
14)“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6、质保期(服务期):售后服务为生产厂家负责,保修期限不少于3年,并提供终身维护(与用户需求书相矛盾的,以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为准)” 调整为“6、质保期(服务期):售后服务为投标人负责,保修期限不少于3年,每次安装须把安装时间标记在货物上,以便确认保修期。并提供终身维护(与用户需求书相矛盾的,以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为准)”;
15)“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7、验收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国内没有相关标准或低于投标产品标准,按生产厂家产品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验收流程按用户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必须免费安装调试至能正常使用”调整为“7、验收要求:根据投标样板,按国家规定执行,如国内没有相关标准或低于投标产品标准,按生产厂家产品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验收流程按用户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必须免费安装调试至能正常使用”;
16)“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8、售后服务响应: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调整为“8、售后服务响应: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甲方有权提出处罚或由第二中标人替补供货”。
(2)本项目技术评价权重由50分调整为40分;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调整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 |
1 | 投标实物样板的技术工艺水平、材质、款式、颜色及图案的比较(注:此项对投标人递交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审,如未按要求递交样品或递交样品不齐全,则本项得0分) | 15分 | 样板的工艺水平细致程度比较(15分):根据投标样品横向比较,优于或完全满足,得15分,横向比较次之,得7-15分(不含15分),横向比较最差,得0-7分(不含7分)。 |
2 | 整体技术响应程度 | 3分 | 投标实物样板与招标要求(包括布料颜色、成份等)的符合程度: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为80%-100%(不含100%),得1-3分(不含3分);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低于80%的,得0-1分(不含1分) |
3 | 投标产品检验报告 | 16分 | 投标产品的窗帘/病床隔帘出具的检验报告: 1、燃烧性能:符合BG/T 17591-2006标准,检验结果符合B1级要求; 2、甲醛含量:符合GB18401-2010(C类)标准; 3、抗菌效果(A级):符合FZ/T73023-2006<抗菌针织品>; 4、洗尺寸变化率:符合BG/T19817-2005标准。 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6分,检验报告是“国家纺织品服装服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机构所出具的。(受检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报告是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出具的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4 | 管理体系 | 6分 |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09001:2008认证证书,IS014001:2004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6分。(提供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3)本项目商务评价权重由15分调整为25分;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调整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内容和评分范围 |
1 | 合同条款的响应性 | 5 | 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横向比较次之,得2-5分(不含5分);横向比较最差,得0-2分(不含2分)。 |
2 | 售后服务方案比较 | 10 | (1)质保期的比较(最高5分):质保期承诺最少为3年,得1分;满3年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增加2分;低于3年或无提供,此项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 |
(2)应急维修响应时间比较(最高3分):由评委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应急维修人员到场时间进行综合评议及打分,优3分、良1-3分(不含3分)、一般0-1分(不含1分)。 本地有稳定、常驻的专职维修、服务人员≥3人,提供服务人员名单、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联系电话及任职材料供采购人日后进行核对,(如加盖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且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三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非本地公司在外地购买社保的,需提供服务人员在本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文件),无提供本项不得分。 | |||
(3)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注册地点或服务机构固定办事处在广州市以内得2分;在广州市以外广东省以内得1分;广东省以外,0.5分;若售后服务机构为第三方,得0分。(提供工商注册证明或办事处场地租赁合同证明,不得委托第三方作为售后服务机构) | |||
3 | 企业信誉 | 5 | 提供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布艺行业荣誉证书进行横向对比,优5分,中3-5分(不含5分),差0-2分(不含2分)。(提供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4 | 主要业绩 | 5 | 提供2011年以来金额大于50万元的三甲医院或其他单位的合同,每提供1份得1分,本条款最高5分。 |
(4)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由“2017年4月26日下午16:30:00”延期至“2017年5月7日下午16:30:00”;投标截止时间由“2017年4月27日下午14:30:00”延期至“2017年5月8日下午14:30:00”;开标地点不变。
3、澄清/变更日期:2017年4月24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8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
联系人:尹先生 | 联系电话:020-34152457 |
传真:020-34153016 | 邮编:51026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曹敏 | 联系电话:020-37860510 |
传真:020-87768283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尹先生 | 联系电话:020-34152457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田 | 联系电话:020-37860513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