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恒升招标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福利院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新区福利院老年公寓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704-2020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福利院老年公寓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6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1 | 医疗设备 | 一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7 年 2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6.4 提供2017 年 2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6.5 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17 年 2 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7 投标人若非所投主要设备(包括:X光机,血球分析仪,心电图机,B超)的制造商,投标人需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6.8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6.9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6.11供应商必须要求完成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3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无需按本章第七点规定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三)交纳投标保证金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7日止。2.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万柒仟贰佰元整(¥27,200.00元)。3.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注: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7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16日 至 2017年05月2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恒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6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社会福利院 |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清四公路回正村委会对面 |
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63-5811474 |
传真:0763-5811474 | 邮编:5115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恒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6层01号 |
联系人:黄丽娣 | 联系电话:13679512759 |
传真:0763-3373386 | 邮编:511538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63-5811474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谭燕秋 | 联系电话:0763-3373386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恒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