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8-12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就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医疗设备(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医疗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27-16DZ01022/1
三、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说明:
本次采购共分为8个包,可兼投兼中,采购内容为: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人民币) |
包1 |
麻醉机(原装进口) |
2台 |
60万元 |
包2 |
新生儿暖箱 |
3台 |
15万元 |
包3 |
新生儿呼吸机 |
1台 |
30万元 |
包4 |
新生儿监护仪 |
3台 |
9万元 |
包5 |
耳鼻喉科手术器械包 |
1套 |
25万元 |
包6 |
电子喉镜成像系统 |
1套 |
15万元 |
包7 |
高频手术治疗仪(低温等离子治疗) |
1套 |
20万元 |
包8 |
经颅溶栓仪 |
1台 |
30万元 |
本项目总预算 |
204万元 |
||
每个包设备详细技术参数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及服务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或制造商。
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拟投标产品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拟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经销商或代理商需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或国内合法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投标产品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拟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则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需提供制造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1)包1、包2、包3、包4需要通过:CE或FDA注册认证。(2)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制造商已经委托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再参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须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伪负责,一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2日至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南首报名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前务必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王经理 18766019828
2.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证书:(1)营业执照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税务登记证原件(4)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单位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6)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本条内容提供复印件即可但必须加盖制造商或合法国内总代理商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合法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8)投标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10)包1、包2、包3、包4:CE或FDA注册认证证书。(本条内容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即可)(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获取声明模版)。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开标时间:2016年9月1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公开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平原县西街路20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34-4258224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经理 张经理
联系方式: 18766019828 18753465921 0534-2181131
邮箱:sdzbdezhou@163.com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监督单位:
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34-7869806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