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人民医院委托,对原阳县人民医院购置血管造影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医院购置血管造影机项目
2.2、项目编号:原交采2017GB31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采购内容:购置一套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交货期: 45 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近三年内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存在不良记录,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
3.7.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如为外文,须同时提供内容一致的中文授权书);
3.8.投标人须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 月31 日至 2017年6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携带有关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如为外文,须同时提供内容一致的中文授权书)、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开始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6 月22 日 9 :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5652666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9062929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8.监督单位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5256
原阳县卫计委:0373-7586209
2017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