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就中医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馆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6】060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 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2、采购内容:康复治疗仪4台;脉冲电治疗仪2台;智能通络治疗仪1台;全自动煎药包装一体机6台;多功能中频治疗仪2台;微波治疗仪2台;中药定向透药治疗仪1台;推拿床4台;中频治疗仪4台;磁振热治疗仪1台等中医馆设备。(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器械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3.3 、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设备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同时投标;
3.4 、 本招标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息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4 、 报名时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开户许可证、
⑥、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需提供)、
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⑧、授权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⑨、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经销商需提供)、
⑩、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⑪、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