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5-175028-0006
三、采购项目名称:东莞检验室场地租赁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2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东莞实验室场地租赁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 1 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拟定供应商情况
1、供应商名称:东莞市金美济药业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二路7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受邀请的响应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3、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方式:邀请的响应供应商凭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如需要邮寄,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
(2)承诺书(参考附件);
附件 承诺书
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关证明将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以便谈判小组核查。
(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证明将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以便谈判小组核查。
(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承诺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商定时间及地点
1、商定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10:00
2、商定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23号华泰宾馆之13号楼四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13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9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76290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工 | 联系电话:020-6660276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联系人:郑志华 |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
传真:0754-88789738 | 邮编:515041 |
(三)采购人: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谱西路1号 |
联系人: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 联系电话:020-66602768 |
传真:020-66602677 | 邮编:510663 |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
联系人:广东省财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