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6-23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春县坑仔口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坑仔口卫生院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坑仔口卫生院全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JX20175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5-22192139, 0595-28096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坑仔口卫生院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坑仔口镇
联系方式:叶先生158809727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059522192139、0595-2809601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查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5)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6)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580000.00),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并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2。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是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