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07-220014-0018
三、采购项目名称:伤科黄水临床前药理毒理试验研究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佛山市中医院的伤科黄水制剂于2015年入选广东省中医药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获得300万元资助。本项目拟通过3年的组织实施,深度改良处方和制备工艺,提高质量标准,明确药理药效,使之成为安全性高、临床疗效确切、质量稳定可控、使用方便的中药制剂。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目前已完成药学研究的工作内容,下阶段需要进行临床前药理毒理试验研究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物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伤科黄水的药理研究(药效学试验)建议在具有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的单位进行,而毒理研究(安全性评价)必须在具有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的单位进行。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纲要(2014-2018年)》(粤府办[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中医药强省专项资金医院中药制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5】10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采购人的实际情况,采购人计划将伤科黄水临床前药理毒理试验研究项目外包,向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科研单位采购专项技术服务。
(2)本项目已于2017年6月5日开始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海虹网)等媒体上发布了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没有收到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截至2017年6月27日下午15:0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只有1家: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具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符合本项目的专业技术资质要求。
(3)根据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该试验研究项目必须在2018年5月前结题,而项目研究周期长达9个月,时间紧迫,须尽快完成。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购的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且本项目时间紧迫,也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发生了不可遇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34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_周强忠_工作单位_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_职称_副主任技师_
意见_该项目专业技术性强,是有GLP认证的机构,目前符合项目要求的只有一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_
2.专家2:姓名_梅建秋_工作单位_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_职称_检验主管技师_
意见_由于本项目须专有技术要求,且本项目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项目时间紧迫,第一次招标时,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符合本项目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才能保证本项目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建议按相关规定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后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_
3.专家3:姓名_高永辉_工作单位_佛山科学技术学院_职称_副教授_
意见_供应商资质较特殊,须具有GLP认证;时间较为紧迫,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可以节省时间。_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符合本项目专有技术要求,经公开招标后,也只有该公司参与投标,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且本项目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项目时间紧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才能保证本项目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因此建议采购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后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03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0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63601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1092312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酒店七楼7706 |
联系人:谢晓娜 | 联系电话:020-22268939 |
传真:020-22268900 | 邮编:570105 |
(三)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
联系人:袁桂贞 | 联系电话:0757-83067026 |
传真:0757-83067026 | 邮编:528000 |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
发布人: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