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对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灭火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水系高效灭火增强剂5吨
三、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投标单位须为该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该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单位所投产品须提供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乡市新飞大道与金穗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派克公馆C座4楼会议室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08月01日上午09:00
地点:新乡市新飞大道与金穗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派克公馆C座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新乡市鸿源路5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2399691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振中路绿荫别墅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1883731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