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对 关于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降温毯、多频振动排痰机等设备的购置,关于光子治疗仪及微创肾镜的购置,关于电磁式体外冲击波治疗机的购置,关于呼吸机及心电图机的购置,关于经颅磁脑病生理治疗仪、低频脉冲痉挛肌治疗仪、脉搏血氧仪及监护仪的购置,关于彩色多普勒超声的购置,关于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的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ST100952-0027,440100-201707-ST100952-0025,440100-201707-ST100952-0024,440100-201707-ST100952-0023,440100-201707-ST100952-0021,440100-201707-ST100952-0020,440100-201707-ST100952-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降温毯、多频振动排痰机等设备的购置,关于光子治疗仪及微创肾镜的购置,关于电磁式体外冲击波治疗机的购置,关于呼吸机及心电图机的购置,关于经颅磁脑病生理治疗仪、低频脉冲痉挛肌治疗仪、脉搏血氧仪及监护仪的购置,关于彩色多普勒超声的购置,关于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的购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79,300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
单价 |
总价 |
|||||
一 |
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套) |
280 |
280 |
280 |
二 |
1 |
监护仪 |
2台 |
5.5 |
11 |
39.78 |
2 |
脉搏血氧仪 |
3台 |
0.5 |
1.5 |
||
3 |
经颅磁脑病生理治疗仪 |
1台 |
9.8 |
9.8 |
||
4 |
经颅磁脑病生理治疗仪 |
2台 |
7.8 |
15.6 |
||
5 |
低频脉冲痉挛肌治疗仪 |
1台 |
1.88 |
1.88 |
||
三 |
1 |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
1台 |
42 |
42 |
42 |
四 |
1 |
降温毯 |
1台 |
5 |
5 |
25.05 |
2 |
空气波压力循环治疗仪 |
1台 |
5.8 |
5.8 |
||
3 |
多频振动排痰机 |
1台 |
6 |
6 |
||
4 |
病人监护仪 |
1台 |
1.25 |
1.25 |
||
5 |
机械排痰机 |
1台 |
5 |
5 |
||
6 |
手持裂隙灯 |
1台 |
2 |
2 |
||
五 |
1 |
无创呼吸机 |
2台 |
9 |
18 |
70.40 |
2 |
呼吸机 |
4台 |
9.5 |
38 |
||
3 |
心电图机 |
3台 |
4.8 |
14.4 |
||
六 |
1 |
电磁式体外冲击波治疗机 |
1台 |
40.8 |
40.8 |
40.80 |
七 |
1 |
光子治疗仪 |
1台 |
9.9 |
9.9 |
19.90 |
2 |
微创肾镜 |
1台 |
10 |
10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无创呼吸机、呼吸机、微创肾镜”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如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的投标;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14日 至 2017年08月0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龚科长 | 联系电话:020-86888565-20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章小姐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
联系人:刘汝华 | 联系电话:020-62313760 |
传真:020-62313719 | 邮编:510610 |
(三)采购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地址:花都区新都大道67号 |
联系人:刘瑞华 | 联系电话:020-86888565-2018 |
传真:020-8688565-2018 | 邮编:5108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