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21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石狮市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医院新院检验科二次装修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医院新院检验科二次装修及配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FJXCZB20170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5184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医院
地址:福建石狮
联系方式:蔡先生 电话:0595-830708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0595)225184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石狮市医院新院检验科二次装修及配套设备采购1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或制造商。本次采购项目必须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7、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8、 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9、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0、所投标的离心机、医用冷藏箱、生物安全柜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参加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20:45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4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招标文件自即日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采购公告栏发布公告供招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即日起五个工作日。接受邀请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7月27日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100元,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在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