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left>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中医院的委托,就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全自动血气分析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normal align=left>一. 采购项目名称与编号
normal align=left>1、项目名称: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全自动血气分析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normal align=left>2、采购编号:宜政采2017-05-1247
normal align=left>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
normal align=left>一标段: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一台,预算金额29万元;
normal align=left>二标段:全自动血气分析仪一台,预算金额9万元
normal align=left>2、交货地址:宜阳县中医院(宜阳县人民路39号)
normal align=left>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normal align=left>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normal align=left>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normal align=left>四. 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normal align=left> 1、评审日期:2017年7月19日
normal align=left> 2、评审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normal align=left>五、谈判小组名单:王伟浩、李斌、恒五保
normal align=left>六.、评审结果如下:
normal align=left>因本项目一二标段有效谈判供应商均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
normal align=left>七、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normal align=left> 本次评审结果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谈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normal align=left>八、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normal align=left>采购人:宜阳县中医院
normal align=left>联 系 人:李女士
normal align=left>联系电话:13903888765
normal align=left>地址:宜阳县人民路39号
normal align=left>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left>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汇通街交叉口北200米政和国际C座603室
normal align=left>联 系 人:蔺先生
normal align=left>联系电话:13461031032
normal align=left>邮 箱:hnqygcgl@163.com
normal align=left>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