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07月1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老年医疗康复中心项目编制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服务(440100-201706-100833-0039)(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磋商文件部分内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内容:
1. 原磋商邀请中第六条第1款第3点“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更正为:“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 原磋商邀请中第七条“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25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更正为:“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8月8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3. 原磋商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文件目录表“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更正为:“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原磋商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附件第2点“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更正为:“投标截止前六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 原磋商邀请中第八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9时30分”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9时30分。”
6. 原磋商邀请中第十条“谈判(磋商)时间:2017年7月26日9时30分”更正为:“谈判(磋商)时间:2017年8月9日9时30分”
7.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09时30分
8.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磋商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小姐,黄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15,020-87651688-15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谭先生 | 联系电话:020-8104579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市一人民医院) | 地址:广州市盘福路1号 |
联系人:付淑萍 | 联系电话:020-81048099 |
传真:020-81048099 | 邮编:51018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