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27
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新乡市精神病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YGxx-2017-0725 项目名称:新乡市精神病医院2017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内容:采购团体生物反馈仪1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1台、麻醉呼吸机1台(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参数及要求”)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六、供货期(含安装、调试):30日历天内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是所投医疗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是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
7、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8月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十、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18日09:0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精神病医院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637370709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2636668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