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2016SH099号
2、项目需求:
A包:承担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生产领域150批次抽检任务;
B包:承担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流通领域200批次抽检任务;
C包:承担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餐饮领域145批次抽检任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预算:A包:286300元;B包:284210元;C包:179785元。
5、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若合同履行期间表现良好,期满后采购单位可续签1年合同。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财务状况报告(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决算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投标人在河南省内须设有独立实验室;
5、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6、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食品安全监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7、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8、具有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壹套)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 2016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3、报名及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09:00整。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6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招标人: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薛先生 电话:0373-6389389
地 址:新乡市新二街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664088802
地 址:新乡市牧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