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10
日前,山西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骨科关节等三类高值医用耗材限价采购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做好骨科关节等三类高值耗材限价采购工作。
《通知》提出,山西省对骨科关节、血管介入、口腔三类高值医用耗材共计2899个产品实行限价采购。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采购价已低于限价的产品,出现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借机涨价现象;部分产品降幅过大,生产厂家和经销商难以接受,产品不能保障供应;部分医疗机构对未列入限价产品目录的同类产品,未按文件要求参照限价产品降幅议价。
对于这些现象,山西省卫计委在通知中明确说“NO ”,具体要求如下:
对于医疗机构的部分产品采购价已低于限价,对这部分产品,严禁借机调高采购价格;
各医疗机构可对降幅较大、影响供应的产品采取逐步降价的措施,首次降价幅度不得低于此轮限价的最低平均降幅(20%);
对未列入此次限价产品目录的产品要严格依据同类产品降幅进行议价,降价比例应不低于限价产品;
各医疗机构要优先采购限价产品和参照限价产品降幅降价的产品。对不执行限价采购政策、不配合议价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医疗机构要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做为下一步开展集中招标评标时的不良记录。
同时,《通知》表示,山西省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将继续加强对平台采购数据的监测,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限价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来源:医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