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8-14
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家庄市四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DR-Z201706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蓓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5011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四院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06号
联系方式:赵欣0311-852817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鼎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蓓0311-67501100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C包:全自动血球分析仪1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的,则必须具有,且《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应与投标产品名称一致;7.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8.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同意其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的名称)原件。9.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供应商的投标报名,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的为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4日 09:30 至 2017年08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2号华庭时尚商务酒店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DR-20170606 报名须知: 如投标申请人为生产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或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2017.1至2017.5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仅查询投标人即可);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7.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如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或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2017.1至2017.5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仅查询投标人即可);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6.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同意其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须注明授权产品的名称); 7.所投产品的生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所投产品的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9.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10.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注:2014年10月1日前注册的产品,须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2014年10月1日后注册的产品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